安徽省宁国市高村村高汪路沥青路面建设工程结果公示
发包人 | 名称:*** |
地址:*** | |
代理机构 | 名称:*********限公司 |
地址:*** | |
项目名称 | 安徽省宁国市高村村高汪路沥青路面建设工程 |
项目编号 | HXJY****23016 |
发包时间 | ****-**-**日9时00分 |
第一承包候选人 | 名称:*********限公司 |
地址:*** | |
响应报价:****.76元 | |
工期:*** | |
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 |
综合得分:*** | |
项目负责人:*** | |
相关证书名称:*** | |
证书编号:*******8789 | |
响应发包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 | |
响应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第二承包候选人 | 名称:*********限公司 |
地址:*** | |
响应报价:****.73元 | |
工期:*** | |
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 |
综合得分:***.99分 | |
项目负责人:*** | |
相关证书名称:*** | |
证书编号:*******3193 | |
响应发包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 | |
响应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第三承包候选人 | 名称:*********限公司 |
地址:*** | |
响应报价:****.46元 | |
工期:*** | |
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 |
综合得分:***.99分 | |
项目负责人:*** | |
相关证书名称:*** | |
证书编号:*******3988 | |
响应发包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 | |
响应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发包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响应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1、 ******限公司 、 ******限公司 响应文件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明细表,不符合发包文件第三章评分规则第4.1.2条第(4)款要求,否决其响应; 2、郎溪县辉 ******限公司 、 ******限公司 、 ******限公司 、 ******限公司 、安 ******限公司 、 ******限公司 、 ******限公司 、 ******限公司 响应文件因修改工程量清单中环境保护费费率,不符合发包文件第三章评分规则第4.1.2条第(1)款要求,否决其响应。 3、 ******限公司 响应文件中无资质证书,不符合发包文件第三章评分规则第4.2条要求,否决其响应。 4、 ******限公司 响应文件中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不符合发包文件第三章评分规则第4.8条要求,否决其响应。 |
公示时间 | ****-**-**日至****-**-**日 |
其他 | 一、若响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结果公示期内向发包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响***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联系人:***(发包人)、罗工、孙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发包人)、0563-****(招标代理机构)。 二、若响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响***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公示期无异议,则第一承包候选人为承包人。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响应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响应人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