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行政中心5号楼副楼室内零星装修项目公开招标中标结果公告[宁波英捷 ******限公司 ]
一、项目编号:***-NBYJ-****1-9031
二、项目名称:***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浮动率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3% | ******限公司 | 宁波市北仑区梅山街道梅山七路88号4幢一层NO163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1 | ******限公司 |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人员社保凭证 | |
2 | 宁波 ******限公司 |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格式提供'投标函'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市行政中心 5 号楼副楼室内零星装修项目 | 市行政中心 5 号楼副楼室内零星装修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招标人根据中标人在上一年合同履约及 资金审批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如因政策变动引起的不可控风险,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或变更 合同,但须提前通知。 | 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要求,且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
随机抽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招标代理机构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通知和原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 号文件规定的工程费率标准,按照宁波市中介超市中标价 2400 元,向成交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
2.成交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
3.服务费只收现金、银行票汇款、电汇款。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限公司
地 址:***会大厦A座1305-3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863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
监督投诉电话:***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