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城 ******限公司 关于阳朔县公安局侦查中心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编号:***-G1-210162-HCGJ)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阳朔县公安局侦查中心建设项目采购 | ||
品目 | 货物/设备/信息化设备/其他信息化设备 | ||
采购单位 | 阳朔县公安局 | ||
行政区域 | 阳朔县 | 公告时间 | ****-**-**日 16:*** |
首次公告日期 | ****-**-**日 | 更正日期 | ****-**-**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蒋旭涛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3-**** | ||
采购单位 | 阳朔县公安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桂林市阳朔县阳朔镇农科路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永强0773-**** | ||
代理机构名称 | 红城 ******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桂林市叠彩区芳华路18号悦发楼三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蒋旭涛0773-****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1-210162-HCGJ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4.1签订合同 |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8日内。 |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 |
2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9.4 |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对全部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计算方式见“评标办法”);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 |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更正内容的,作相应更正,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信息来源:***://ccgp.****.cn/cggg/dfgg/gzgg/202404/t****_****.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