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医院消防改造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西 2024-04-24 17310690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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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医院消防改造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医院消防改造工程项目
品目

工程/专业施工/消防工程和安防工程

采购单位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医院
行政区域港口区公告时间****-**-**日 1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日至****-**-**日
每日上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实行在线磋商。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日 13:***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政府采购开评标室3】在线解密开启。
预算金额¥**8万元 (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桦
项目联系电话0770-****
采购单位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光坡镇254县道大龙村大坂组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谢宗岐 0770-****
代理机构名称广西达华 ******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渔洲坪街道中段金石国际财富中心1302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林桦 0770-****

项目概况

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医院消防改造工程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2-20003-GXDH(重2)

项目名称:***

采购方式:***

预算金额:***.92913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建设内容包括:***、防火门、自动报警系统等,最终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并负责办理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医院全院通过政府相关部门消防检验并颁发合格证书。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关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于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含二级)施工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日,每天上午8:***:***,下午15:***:***。(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本项目不提供纸质文件,潜在供应商需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或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获取采购文件”跳转到政采云系统获取)。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通过其他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将有可能导致供应商无法在政采云平台编制及上传响应文件。未注册的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注册(政采云平台-商家入驻-注册),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7190****。供应商未按以上时间、方式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本公司将拒收其响应文件。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实行在线磋商。

五、开启

时间:****-**-**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政府采购开评标室3】在线解密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公告媒体查询:***、广***采购网、***交易中心(广西·防城港)、广西防城港港口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本项目政府采购落实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3)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3.磋商保证金:***。

4.监督部门

名 称:***

电 话:***-****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在线磋商响应(电子磋商)说明及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实行在线电子磋商,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依次进入“服务中心-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查看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

(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供应商可登录“***采购网”,依次进入“办事服务-下载专区”或者登录“政采云”平台,依次进入“服务中心-入驻与配置”中查看CA数字证书办理操作流程。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7190****)及响应文件的提交。

(3)CA证书在线解密:***,需携带制作响应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否则后果自负。

(4)供应商需要在具备有摄像头及语音功能且互联网网络状况良好的电脑登录“政采云”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参与本次磋商,否则后果自负。

(5)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逾期的质疑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6)本项目不接受未登录“政采云”平台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磋商。

注:***)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磋商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磋商活动。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提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提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提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组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任公司

地 址:***中心1302房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信息来源:***://ccgp.****.cn/cggg/dfgg/jzxcs/202404/t****_****.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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