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县公安局固定资产清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寿宁县公安局固定资产清查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鉴证咨询服务/鉴证服务/资产评估服务 | ||
采购单位 | 寿宁县公安局 | ||
行政区域 | 寿宁县 | 公告时间 | ****-**-**日 14:***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日至****-**-**日 每日上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惠风路1号华府豪庭12号楼7层 702室( ******限公司 )开标大厅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日 1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惠风路1号华府豪庭12号楼7层 702室( ******限公司 )开标大厅 | ||
预算金额 | ¥**0万元 (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小邱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3-**** | ||
采购单位 | 寿宁县公安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鳌阳镇东区梦龙街1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江先生 ****168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惠风路1号华府豪庭12号楼7层 702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邱 0593-**** | ||
附件: | |||
附件1 | ******限公司 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登记表.doc |
项目概况
寿宁县公安局固定资产清查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惠风路1号华府豪庭12号楼7层 702室( ******限公司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S]-ND-****4
项目名称:***
采购方式:***
预算金额:***.9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竞争性磋商内容一览表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
金额单位:***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1-1 | 资产评估服务 | 1 | 249000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注:
1、本项目只有一个合同包,供应商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供应商应以包括服务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还要考虑到合同中可能出现的索赔和变更。
3、成交人应按合同规定履行全部的义务和承担全部的责任。未经采购的允许,成交人不得将项目进行转包或分包。对于非主体或非关 ******业公司 承担的部分,成交人必须书面报告采购人,并经采购人同意,但成交人应与第三方对外包的服务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即服务由中/小/微/企业承接。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注:***,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日,每天上午9:***:***,下午15:***:***。(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豪庭12号楼7层 702室( ******限公司 )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 2024 年04月24日起至 2024 年04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下午3:***:***(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惠风路1号华府豪庭12号楼7层 702室( ******限公司 )购买磋商文件;(2)非现场报名的须按以下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 ******本公司 账户(开户行:*********限公司 宁德福宁支行,账号:********0239,开户名:*********限公司 宁德分公司),并将招标(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及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转账底单上须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名称可简写 ******我公司 (zbt ****** 163.com)。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失去投标资格。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豪庭12号楼7层 702室( ******限公司 )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豪庭12号楼7层 702室( ******限公司 )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银行帐号
投标(保证金)及购买(标书、招标代理服务费)汇入账户 | 开户名:*********限公司 宁德分公司 |
开户银行:*********限公司 宁德福宁支行 | |
账号:********0239 |
7.2、特别提示
7.2.1潜在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购买登记表所填写的信息须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潜在供应商应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磋商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7.2.2因磋商地点的电梯搭乘需排队,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过程中要注意时间的合理安排。
7.2.3未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
联系方式:*******1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限公司
地 址:***豪庭12号楼7层 70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信息来源:***://ccgp.****.cn/cggg/dfgg/jzxcs/202404/t****_****.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