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山湖区朱昌片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安置房项目一标段施工澄清公告
致各投标人:
我公司代理的观山湖区朱昌片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安置房项目一标段施工,现对招标文件中部分内容作如下澄清变更:
1.《招标文件》第三章工程量清单单价子目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2.2.4(1)商务部分中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职称修改为:***。需提供职称证、身份证及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不提供的不得分。
2.《招标文件》第三章工程量清单单价子目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2.2.4(1)商务部分中技术负责人职称修改为:***。需提供职称证、身份证及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不提供的不得分。
3.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修改为:****-**-**日09:***。
4.原文件下载截止时间修改为:****-**-**日10:***。
5.其余事项不变,投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上关于本项目发布的信息(澄清、答疑、补疑等),因未及时关注或响应的各种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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