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第二人民医院网络安全设备产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利辛县第二人民医院网络安全设备产品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BZLX2024CGQT032
二、项目名称:
利辛县第二人民医院网络安全设备产品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速高科技产业园三期3#楼9楼
中标(成交)金额:***(¥35 ****** 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XE3-D610 数量:*** 单价:********* 0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许世传、付娟、张爱民、陆乃金、刁静(招标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为:********* 00元,代理服务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招标(谈判、磋商、询价)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投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1.采购方式:***
2.公告发布期限:****-**-**日
3.开标日期:****-**-**日
4.资格能力条件:***
5.业绩:***
6.信誉(荣誉获奖):***
7.项目负责人:***
8.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
9.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机构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受理异议(质疑)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
地址:***;
联系电话:***-****。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利辛县财政局:***-****
(五)领取中标通知书
中标(成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中标通知书。
九、询问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2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金亮、刘孝卓
电 话:***-****、****273
十、附件
1.招标文件
2.业绩、评审得分与排序、分项报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