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医院耳鼻喉科听力计项目中标结果公示【成交公示】

安徽 2024-04-25 17310690583
导出PDF收藏打印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后查看完整商机,本网为注册会员提供免费试用服务。

六安市人民医院耳鼻喉科听力计项目中标结果公示【成交公示】

六安市人民医院耳鼻喉科听力计项目(第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

二、项目名称:***(第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三期(南区)B座9层9-611室

成交金额:***(小写:********* 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 物 类

名 称:***

品 牌:***

规格型号:***

数 量:***

单价:********* 00元/套

五、评审专家名单:***、汪文生、胡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12:***,下午14:***-17:***,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号红叶大厦 7楼701-702室,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限公司

地址:*** 号红叶大厦7楼701-70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 话:***-****、0564-****

****-**-**日

相关报道:***

相关文件:***

相关专题:***

图解:***

解读:***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后查看完整商机,本网为注册会员提供免费试用服务。

尊敬的用户,和您一起投标的企业都在关注 “标800服务平台” 哦,最新项目精准匹配推送,下方扫码轻松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