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天眼”保护区东部一区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第2次答疑澄清
关于““中国天眼”保护区东部一区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招标文件答疑澄清文件
致:***
我公司代理的““中国天眼”保护区东部一区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变更与澄清如下: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中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矿山治理项目,地质灾害整治项目,内涝(防涝)治理项目、防洪治理项目、石漠化整治项目等有关环境治理项目。
投标人提供的类似项目业绩指标数不少于拟招标项目的80% (50%~80%)(含)为有效业绩,如拟招标项目建安投资估算或概算为1亿元,投标人提供类似项目合同价或结算价为0.8 (0.5~0.8)亿元的,视为有效业绩。具体比例由招标人设置。
2、其他内容不变。
贵州红葫芦 ******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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