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经济开发区创新创业产业园项目(创新创业中心)施工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无为经济开发区创新创业产业园项目(创新创业中心)施工监理 | |||
项目编号 | WH09GC2024FJ2525 | 任务书编号: | FS****240288号 | |
标段名称 | 无为经济开发区创新创业产业园项目(创新创业中心)施工监理 | |||
标段编号 | WH09GC2024FJ252501 | |||
招标人 | 名称 | 无为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
地址 | 无为市城南新城和景苑S1幢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A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姜超 ****568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限公司 | ||
地址 | 无为市无城镇濡须路1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吕梅 ****584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09:***:*** | |||
第一中标 | 单位名称 | 芜湖县 ******限公司 | ||
投标资格 |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 |||
投标报价 | 0.65% | |||
项目负责人(总监) | 姓名:*** | |||
资质证书名称:*** | ||||
资质证书编号:**** | ||||
工期 | 与施工工期同步(暂定900天)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资格业绩:*** | |||
加分业绩:*** | ||||
项目负责人(总监)业绩 | 资格业绩:*** | |||
加分业绩:*** | ||||
奖项 | 投标人:***:“黄山杯”奖; 元亩塘小学新建项目:“黄山杯”奖; 芜湖京师职业学校新校区工程:“鸠兹杯”奖 | |||
项目负责人(总监):/ | ||||
第二中标 | 单位名称 | 中 ******限公司 | ||
投标资格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
投标报价 | 1.08% | |||
项目负责人(总监) | 姓名:*** | |||
资质证书名称:*** | ||||
资质证书编号:**** | ||||
工期 | 与施工工期同步(暂定900天)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资格业绩:***-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监理 | |||
加分业绩:***-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监理; 河北南宫中学(新校区)项目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监理 | ||||
项目负责人(总监)业绩 | 资格业绩:***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监理(二次) | |||
加分业绩:***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监理(二次); 河北南宫中学(新校区)项目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监理 | ||||
奖项 | 投标人:***、地下车库项目:***; 北京市二十一世纪国际学校(成都分校)项目:***; 邢台综合客运枢纽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项目:*** | |||
项目负责人(总监):/ | ||||
第三中标 | 单位名称 | ******限公司 | ||
投标资格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
投标报价 | 0.85% | |||
项目负责人(总监) | 姓名:*** | |||
资质证书名称:*** | ||||
资质证书编号:**** | ||||
工期 | 与施工工期同步(暂定900天)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资格业绩:*** | |||
加分业绩:***;宿州市妇幼保健院综合楼项目(监理) | ||||
项目负责人(总监)业绩 | 资格业绩:*** | |||
加分业绩:*** | ||||
奖项 | 投标人:/ | |||
项目负责人(总监):/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安徽省 ******限公司 :***,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江苏 ******限公司 :***; 河 ******限公司 :***;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公示项 | 基准价:***.65% 详见附件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uhu.****.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wuhu.****.cn),联系电话:***-****。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