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文化馆2024年公共文化云建设项目
玉溪市文化馆2024年公共文化云建设,包括完善公共文化云平台服务功能、统筹推动县级全民艺术普及高质量发展,网站、系统运维及完善玉溪非遗特色数字资源库等内容:
(1)完善公共文化云平台服务功能:***,发布稿件总量不少于180条,稿件原创数量不少于36篇;发布视频资源时长不少于120分钟;在线展览图片数不少于50幅;结合品牌活动进行专题推广,达到年新增注册用户数不少于350人;采集场馆及其培训活动信息不少于50条。
(2)统筹推动县级全民艺术普及高质量发展:***;在线场馆及活动更新与推送条数不少于270条;全民艺术普及课程数量不少于9门,每门课不少于6个章节;基层文创非遗等产品线上展示维护个数不少于135个;通过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新媒体手段,进行宣传与服务推广活动场次不少于9场;
(3)完成年度对玉溪市文化馆网站运维;完成年度玉溪市文化馆微信平台信息发布和运维工作;完善玉溪非遗特色数字资源库,具体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服务周期:***
报价方式:***
:****-**-** 15:***:***
谈判地址:***(数字玉溪运营中心)二楼
服务实施地:***
联系人:***
报名结束时间:****-**-** 14:***:***
发布时间:****-**-** 16:***:***
采购编号:*******Z****191
采购单位:***
供应商数量:***。
允许1家中选
谈判文件提醒:***份,线下谈判时须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一式2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副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网上电子文档为准,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谈判规则:***.供应商须在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采购单位不接受未在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供应商须准时在到线下谈判地点签到并递交文件,参与谈判。
供应商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在中国境内注册,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售后服务,并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1.2供应商自行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要求;
1.3自行声明在“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cn) 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court.****.cn/shixin/)中未被列入:***;在“***采购网”(ccgp.****.cn) 中未被列入:***;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异议处理项:***,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
信息来源:***://cg.****.com/newdetailsDemand?id=d9df5819d7c746cf8da3bc4679c28d0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