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坪坝区城市排水防涝重要点位防护设施建设工程答疑补遗文件
沙坪坝区城市排水防涝重要点位防护设施建设工程
补遗
各投标人:
现将沙坪坝区城市排水防涝重要点位防护设施建设工程招标文件补遗如下:
1、本项目于****-**-**日随招标文件一同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作废,以本次发出的为准,详见发出的附件。
2、本项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00元(大写:***),其中含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81 ****** 21元。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投标函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照招标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3、本项目全部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随本通知一同发出,具体详见发出的附件。投标人的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超过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4、本项目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总报价最高限价为****.20元(大写:***)。投标人的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总报价不能超过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总报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5、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已修改,详见发出的附件。
6、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调整为:****-**-**日9时30分,投标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已发出的招标文件、答疑与本补遗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补遗内容为准,本补遗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