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强村乐源项目(二期)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景宁畲族自治县强村乐源项目(二期)变更公告(三)
景招A[2024]010号
各潜在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第3页2.3最高投标限价:***.3最高投标限价:****元(其中含税暂列金450000元,暂列金计入总价,但不作下浮)
更正为:***.3最高投标限价:****元(其中含税暂列金450000元,暂列金计入总价,但不作下浮)。
二、招标文件第9页“d、提供投标人****-**-**日(周一)(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
更正为:***、提供投标人****-**-**日(周一)(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招标文件其他位置关于本项内容同步修改。
三、原投标截止时间为****-**-**日上午9时30分。变更为:****-**-**日上午9时30分。
四、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与本补充文件有差异之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
招标人:*********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日
备案单位:(盖章)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