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国防综合教育训练基地项目地勘及外业见证交易公告
余杭区国防综合教育训练基地项目地勘及外业见证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建设要求,杭州市余杭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为项目招标人决定对余杭区国防综合教育训练基地项目地勘及外业见证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公告内容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235国道与溪白线交叉口西南侧,东侧邻近杭长高速公路。总用地面积104.0592亩,总建筑面积2575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747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283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行政办公楼、征兵体检站、报告厅、国防教育场馆、宿舍楼、食堂、靶场配套用房,炮房、库房,民兵专业训练场、室外靶场、400米标准运动场等。
地质勘察工作:***的岩土工程勘察(包括详勘阶段),根据本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总平面图和工程概况等基础资料,投标人按此考虑勘察方案,并保证勘察报告满足规范、审查和设计要求;
第三方外业见证工作:***【2012】168号文件等相关规范的要求,完成本工程地质勘察的第三方外业见证工作。
3.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浙江省外的勘察单位需提供(有效的浙江省建设厅备案的“外省勘察设计企业进入浙江省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明”且投标资格条件以备案资质为准)或者提供(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关于本单位的信息截图”且投标人资格条件以截图中公示的资质为准];
3.2、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
3.3、项目组人员:***;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应提交资料(所有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否则后果自负):
本项目无需报名,但在开标时需提供资格审查文件一份(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必须独立装订,须提供下列有效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勘察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杭州市勘察外业见证员岗位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授权代表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外省勘察设计企业须提供(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关于本单位的信息截图”且投标人资格条件以截图中公示的资质为准);或者持有仍在有效期内的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提供的资料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承诺书原件(具体格式由投标人自行拟定)
注:***,即先根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无效。
5.开标时间及地点:
5.1、开标时间:****-**-**日14时00分
5.2、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5.3、开标地点:***6楼开标室。
6.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804
招标代理:*********限公司
联系人:***:****564
杭州市余杭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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