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山社区食堂食材及杂货配送服务项目信息公开(采购后)
关于东山社区食堂食材及杂货配送服务项目信息公开(采购后)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类项目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深鹏发财函〔2018〕1779号)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 |
项目名称:*** | |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如询价情况、以往项目履约评价情况等): 经对参与项目竞标的3家供应商提交的资质证明文件、报价、服务方案等资料进行审核、比对,其中深圳 ******限公司 配送报价无折扣、免运费、免税,深圳市 ******限公司 配送报价无折扣、运费为30元/次、税费1%,深 ******限公司 配送报价无折扣、运费每日15元、免税。经三家比价,按照“同质价优”原则,确定深圳 ******限公司 为项目中标单位。 |
成交供应商名称:*********限公司 | |
项目成交金额:**6万元 | |
服务内容和承诺:*** 1、采购社区食堂所需的食材、调料、粮油米、干货、蔬菜、瓜果等货物,含货物的运输、配送及相关售后服务,要求定点定时定量优质保障供应; 2、服务期:*******-**-**日至****-**-**日止。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6万元 ,费用按照项目实际情况每月据实结算,服务期限为一年。 |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地址:***58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711 传真:***:*** 公告日期:*** |
备注:
一、根据《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试行)》所列示的项目,采购单位应在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单位应当将项目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如询价情况、以往项目履约评价情况等)、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开。但以下项目除外:
(一)《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试行)》所规定的项目;
(二)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项目;
(三)已经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集中采购项目(该类项目遵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信息公开)。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