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繁昌区新建五联圩灌区工程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 2024-04-26 17310690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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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繁昌区新建五联圩灌区工程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芜湖市繁昌区新建五联圩灌区工程二标段

项目编号

WH10GC2024SL2529(任务书编号:*******240180号)

标段名称

芜湖市繁昌区新建五联圩灌区工程二标段

标段编号

WH10GC2024SL252901

招标人

名称

芜湖市繁昌区水务局

地址

芜湖市繁昌区繁阳大道行政服务中心8楼

联系人及电话

张主任****177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 ******任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水利大厦附楼2楼

联系人及电话

汪工****44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日09:***:***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

投标报价(元)

****.56

项目负责人

姓名:***

证书编号:*******7866

证书名称:***

工期(天)

365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肥西县中派、托山和西大圩3个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施工2标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1、2021年度来安县水口镇高隍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蚌埠市天河科技园贡姚村耕地提质改造项目

奖项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

投标报价(元)

****.04

项目负责人

姓名:***

证书编号:***********

证书名称:***

工期(天)

365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颍州区三塔集镇片区水系连通综合治理项目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1、颍州区三塔集镇片区水系连通综合治理项目;2、太和县2014年抗旱规划工程建设项目

奖项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宣城市 ******任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

投标报价(元)

****.67

项目负责人

姓名:***

证书编号:*******840

证书名称:***

工期(天)

365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桐城市牯牛背水库重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二期工程)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1、2021年五河县双忠庙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三标;2、宣州区养贤乡发村排涝站工程

奖项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1、 ******限公司 :***,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 ******限公司 :***验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 ******限公司 :***;4、 ******限公司 :***;5、 ******限公司 :***;6、望江县 ******任公司 :***;7、安徽省 ******限公司 :***;8、宣城 ******任公司 :***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1.抽取的系数:***=0.5;

2.样本值单位:*********限公司 、 ******限公司 、 ******限公司 、 ******限公司 、 ******限公司 、 ******限公司 ;

3.基准价:****.86元;

4.其他:/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wuhu.****.cn)。

招标人和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人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wuhu.****.cn),联系电话:***-****。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 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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