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日期:****-**-**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GR2024LN****-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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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2024)3043- ******化公司 报废资产处置标的4项目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中 ******限公司 ******分公司 |
挂牌价格 | 21万元(人民币元) |
挂牌期间 | 7工作日 |
挂牌日期 | ****-**-**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交易方式 | 拍卖 |
转让说明事项 | 1、报名标的的竞买人必须先在中拍平台报名登记参加出让方组织的标的物现场勘验,并填写《现场踏勘确认单》加盖公章,公章需为彩色鲜章,电子章无效,《现场踏勘确认单》于标的勘验时上交,否则视为未参加标的勘验。未参加出让方组织现场勘验的竞买人不允许参加该项目竞拍。竞买人在沈交所报名时需上传《现场踏勘确认单》、《拍卖确认书》并交纳竞拍保证金,方具备中拍平台竞拍资格。竞买人勘验过后,须对照标的物性质及现状,自行确认自身企业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本标的物处置的各项要求,参与竞买后,视为已知晓现场标的实物现状,因竞买人或买受人自身资格条件问题无法履约的,出让方及拍卖人有权扣除其拍卖保证金,如造成出让方及拍卖人损失,竞买人或买受人还需赔偿实际损失。竞买人若因自身资质原因导致本项目出现无法正常完成交易等情形,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风险,并对出让方及拍卖人等相关主体所造成的损失及影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出让方及拍卖人有权扣除其拍卖保证金。 2、本次转让资产均已报废,如果再次利用,买受人承担一切责任,与出让方无关。 3、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意向受让方须现场详查标的,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完全认可本资产转让项目所披露内容以及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同意对标的按其现状全部接受,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受让方受让后对标的提出的异议,转让方及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展示资产与清单不符的,以展示资产现状和数量为准,项目公告中披露的标的数量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与其现状完全一致。意向受让方成为最终受让方后,视同完全接受资产明细表可能与实物现状出现的差异。若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及纠纷与转让方及拍卖人无关。 4、交付方式:***,所需费用买方自理。买受人承担人工、保险、吊装、牵引、运输、拆解等可能产生的全部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