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简要情况说明:***、单位、个人:***,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单位组织专家于****-**-**日对该项目采购需求进行了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了采购内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项目名称:***、采购人:***、采购预算:*******元四、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二)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三)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四)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五)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五、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人名称:***:***式:*******666联系人:***
一、意见征询编号:/
二、征求意见范围: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时间:/
2、意见递交方式:/
3、意见接收机构:/
4、联系人:***
5、联系电话:****666
6、联系邮箱:/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五、注意事项: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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