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检察院食堂劳务及食材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二、项目名称:***、采购结果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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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 ******限公司 |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二环路口万达广场大商业T7、T8、T9幢T(7-9)-9(F)16-15号 | 498,800.00元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资阳市 ******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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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餐饮服务 | 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检察院食堂劳务及食材采购项目 |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相关规定 |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相关规定 |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相关规定 |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相关规定 | 498,800.00 |
陈霞(采购人代表)、李利君、安玉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 ****** 00元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向代理机构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2万元。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监督管理部门:***;电话:***-****。
供应商信用融资:***《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等文件精神,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采购网—***服务平台,自愿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限公司
地址:***幢3楼 (301-306)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电话:***-****
四川宇之峰 ******限公司
****-**-**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