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甸市政务服务中心物业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桦甸市政务服务中心物业服务项目已由桦甸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采购计划-[2024]-00057号批准采购。采购人为桦甸市政务服务局,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潜在的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cn)下载磋商文件(操作路径:***“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招标文件编制,并于****-**-**日13:***(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4]-00057号;
2.项目名称:***;
3.预算金额:**0万元 ;
4.最高限价:**0万元 ;
5.资金来源:***;
6.服务需求:***(具体服务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7.质量标准:***、行业、地方或者其他相关标准的合格要求;
8.服务期限:***;
9.服务地点:***;
10.合同履行期限:***;
11.采购方式:***;
12.资格审查方式:***;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近三年(2021年-2023年)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
7.企业信誉良好,近3年无服务违约行为、违纪违法等不良行为记录,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采购网(ccpg.****.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日至****-**-**日,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本项目不发放纸质版招标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下载磋商文件(操作路径:***“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
3.供应商在电子化平台参与政府采购项目前,应在电子化平台完成信息注册(如已注册吉林市政府采购电子商城则无需重复注册),注册链接:***://middle.****.cn/v-settle-front/registry。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及CA驱动下载地址:***://customer.****.cn/CA-driver-download?utm=web-login-front.****.0.0.04df****11edaac705fda12edb43。未进行网上注册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13:***(北京时间)
地点:***,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cn/)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投标操作流程:***应商后,在平台上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投标操作。
五、开启
时间:****-**-**日13:***(北京时间)
地点:***(桦甸大街66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1.公告媒介:***“政采云”平台 (http:// www.****.cn) 上发布,同步***采购网。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 95763获取帮助。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