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新建小型灌区勘察设计澄清文件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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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1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GYSLKCSJZHPGF[SL]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剑阁县新建小型灌区项目 补遗01号 更正内容:***.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3.2 资质要求:***(灌溉排涝)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工 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更正为:***.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3.2 资质要求:***(灌溉排涝)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工 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 二:***(10)分 1. 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丙级资质,具有工 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资质得 5 分。具有工程设 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工程勘察 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得 10 分。 本项最高得 10 分。 更正为:***(10)分 1. 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丙级资质,具有工 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资质得 5 分。具有工程设 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工程勘察 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得 10 分。 本项最高得 10 分。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