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街道洪丰路、华电路等十八条道路清扫(绿化)保洁项目(服务期三年)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320402-YTZB-C ****** 1 二、项目名称:***、华电路等十八条道路清扫(绿化)保洁项目(服务期三年) 三、中标(成交)信息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限公司 | ********08 | 红梅街道卫星村委陈家塘23-1号 | 82.67(均分制) | ****元 |
服务类 |
名称:***、华电路等十八条道路清扫(绿化)保洁项目(服务期三年) 服务范围:***、华电路等十八条道路 服务要求:***、华电路等十八条道路的环卫机械化作业、道路、绿化人工保洁、道路积水处理及扫雪除冰、街巷交界处延伸道路的保洁、道路抛撒物应急清理等相关服务。 服务时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开始时间以采购单位通知为准。其中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须经采购单位考核,考核不合格,采购单位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一年合同期满后经采购单位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合同,服务期限总累计不得超过三年;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合同不再续签。 服务标准:***、法规及验收规范执行。 |
代理费按采购文件收费标准计算并收取,最低收费人民币3000元整。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 ******限公司
单位地址:***11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十、附件1.采购文件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 ******业公司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