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澜改片区周边商品房用作回迁安置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澜改片区周边商品房用作回迁安置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佛山市禅城区澜石片区改造工程指挥部 | ||
行政区域 | 禅城区 | 公告时间 | ****-**-**日 15:*** |
首次公告日期 | ****-**-**日 | 更正日期 | ****-**-**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小姐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57-**** | ||
采购单位 | 佛山市禅城区澜石片区改造工程指挥部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雅澜路17号首层35、3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57-****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南路18号一座2407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57-****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原因:
修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第五章《合同文本》“二、基本合同条款一览表”内“2.价格为固定不变价,天数为公历日”修改为“本项目单价为固定不变价,天数为公历日”;
2.原采购文件第五章《合同文本》 “八、违约责任”内 “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交付货物,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万分之五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5天以上(含15天)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到期拒付货物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价的5%作为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修改为“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内交房,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该批次商品房总金额万分之五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5天以上(含15天)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乙方支付该批次商品房总金额30%的违约金,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因上述原因甲方终止合同的,乙方还须返还该批次商品房甲方在前期已经支付给乙方的款项。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商品房,到期拒付商品房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该批次商品房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该批次商品房总金额的万分之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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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3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限公司
地址:***8号一座2407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限公司
****-**-**日
信息来源:***://ccgp.****.cn/cggg/dfgg/gzgg/202404/t****_****.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