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江宁区税务局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江宁区税务局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
成交公告
******限公司 受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江宁区税务局的委托,就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江宁区税务局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将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编号:***-****09X
二、项目简要说明:***日益增长的广大干部职工对后勤服务工作的需求,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江宁区税务局以科学化、专业化管理工作思路为指导,通过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进行本次食堂托管服务项目采购,以促进后勤服务质量和食堂管理水平的提升。
三、磋商信息:***
磋商日期:****-**-**日09点30分
磋商地点:***研发总部园3幢6楼评标二室
磋商小组名单:***(组长)、曹益兰、郭军(采购人代表)
四、成交信息:***
项目名称:***务采购项目
分包一:***食堂托管服务
成交商:*********限公司
成交金额:***(¥745,000.00)
成交商地址:***港科创中心北楼(江宁开发区)
评审总得分:***.04
分包二:***6号办公区食堂托管服务
成交商:*********限公司
成交金额:***(¥243,500.00)
成交商地址:***层南区109号
评审总得分:***.86
五、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范围:***食堂托管服务和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江宁区税务局小龙湾路36号办公区食堂托管服务。
服务要求:***。
服务期限:***(****-**-**日至****-**-**日)。
服务标准:***。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以及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此项费用不单独开列而应计入投标价。本项目代理费金额为分包一:***;分包二:********* 50元。
付款形式:***(不接受其他形式)
并在转账或电汇时,备注“项目编号+代理费”字样。
开户行信息
单位名称:*********限公司
开户 ******限公司 南京万达广场支行
账号:****3053
八、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限公司
联系人:***/倪斌,025-****-712
邮箱地址:********* qq.com
地 址:***研发总部园3幢6楼
******限公司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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