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东区环卫设施新建项目变更公告
经招标人同意,原招标公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5.6业绩要求:***:*******-**-**日至今垃圾中转站(或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处理一体化设备(或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程)供货(或施工或运维)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项目完工投入运行水质检测报告。
现变更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5.6业绩要求:***:*******-**-**日至今具有1项垃圾中转站(或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处理一体化设备(或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程)供货(或施工或运维)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项目完工投入运行水质检测报告。
重新上传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