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黄兴镇人民政府:2024年黄兴镇主要公路路灯维护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湖南 2024-04-26 17310690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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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黄兴镇人民政府:***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负责承包范围内所有路灯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具体包括日常巡查、配件及材料的更换、时控管理、应急管理以及城管数字化案件处置等。


二、相关标准:

详见服务标准


三、技术规格:

详见服务标准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地点:***。

2、服务期限:***,合同一年一签。


五、服务标准:

1、服务要求:

(1)亮灯率:***%以上。由采购人每月负责组织对亮灯率进行不定期抽查(随机抽取路灯亮灯率,具体抽取数量和时间地点由采购人确定),将项目综合亮灯率进行考核。

(2)亮灯时间:***。节假日或重大活动日可根据实际需求调整,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3)每月定期对服务范围内所有路灯巡查,每月至少6次,并做好巡查记录。发现路灯未正常亮启,应尽快查明原因,并于24小时内处置到位。

(4)保持道路照明设施容貌整洁,定期对照明设施进行清洁,及时清除照明设施上的“乱张贴、乱涂写、乱悬挂”物品。及时更换亮度不符合要求的灯具,对遮挡照明设施的树枝及时进行修剪。

2、安全要求:

(1)项目实施现场须安排安全员进行监督管理。

(2)服务期间成交人必须与每位作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提供劳动安全保障,购买保险。注重文明作业,安全操作,作业时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均由成交人负责并承担一切责任。

(3)因成交人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并对采购人、成交人或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由成交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采购人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 号)要求,组织履约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或使用单位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或使用单位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七、其他要求: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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