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漠河片区戍边公寓和16个基层业务技术用房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漠河片区戍边公寓和16个基层业务技术用房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资国际 ******任公司 企业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名称:***河片区戍边公寓和16个基层业务技术用房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采购预算:***、第二包51.24万、第三包55.38万、第四包43.64万,本项目分为四个包,可兼投兼中
包号 | 项目内容 | 服务地点 | 预算金额 |
1 | 漠河片区戍边公寓房项目监理 | 漠河市 | 25 ****** 00元 |
2 | 黑河支队、伊春支队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监理 | 黑河市(市区、四嘉子乡、车路乡),伊春市(向阳乡、乌云镇) | 51 ****** 00元 |
3 | 佳木斯、双鸭山支队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监理 | 佳木斯市(同江市区、抚远市),双鸭山市(大通河乡、饶河县) | 55 ****** 00元 |
4 | 鸡西、牡丹江支队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监理 | 鸡西市(白鱼湾镇、珍宝岛乡、兴凯湖乡),牡丹江市(三岔口镇、马桥河镇、老黑山镇) | 43 ****** 00元 |
四、采购内容:***、施工阶段、竣工阶段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合同履行期限:***止。
六、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采购政策。
七、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评标方法:***
九、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最低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能承担本项目采购及服务要求;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拟参与本项目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5、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及高级工程师职称,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监理机构人员配备需满足最低标准要求。1至4包中每包分别配备监理人员不低于总监理工程师1人、其中每个派出所项目需配备不低于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同时满足各专业且所需监理人员和合同约定工作任务要求,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号)有关规定;
6、潜在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2021年4月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十、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十一、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时间:***
时间:****-**-**日至****-**-**日每日9时至17时(上述为获取文件时间,按北京时间执行,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任公司 (电子邮箱****35@qq.com,为获取文件邮箱)
方式:***,填写完成后将记录表word版本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并联系负责人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发送邮件时间)须在工作时间内否则不予以发放。邮件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名称、包号,代理机构将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登记的邮箱(登记的邮箱需与发送记录表邮箱一致),逾期不予受理,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获取文件,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项目投标。
十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日9时30分所有投标文件应在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中资国际 ******任公司 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拒收。
十三、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任公司 一楼开标大厅(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十四、公告期限:***
十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十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地址:***
联系人:***、马警官
电话:***-****、04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任公司
地址:***-6号
联系人:***
电话:***-****
邮箱:***@zzgj.****.cn
3、采购人主管单位公开监督方式:***
单位名称:***采购中心
地址:***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163.com
注:***(文件开启)时间止,询问、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第一次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政府采购中心提出二次询问、质疑(电话并书面)。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政府采购中心经核查论证后,责令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法定时间内答复。(匿名电话原则上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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