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网上办事大厅建设项目运维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网上办事大厅建设项目运维服务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软件运维服务 | ||
采购单位 | 上海政法学院 | ||
行政区域 | 上海市 | 公告时间 | ****-**-**日 13:*** |
预算金额 | ¥**0万元 (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戴小军、付荣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1-*****8009、*****8004 | ||
采购单位 | 上海政法学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老师 021-****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戴小军、付荣021-*****8009、*****8004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维保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9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我校于2018年公开招标采购了“上海政法学院网上办事大厅建设项目”。由于该系统的免费维护期已过,为了更好地为我校信息化工作发挥作用,保障各部门业务流程的正常进行,需要对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维保服务。 ******限公司 拥有我校网上办事大厅的核心专利,承担了我校网上办事大厅开发、设计、维护,对我校的系统运行、数据整理、数据优化等有非常深入和详细的了解,维保服务是其于其原有产品上的运行维护,其他公司并无该软件产品的知识产权,无法提供维保服务。为保证网上办事大厅运行的可靠性、稳定性和一致性,故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限公司
地址:***
三、公示期限
****-**-**日 至 ****-**-**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限公司 (地址:***,邮编:***,联系电话:*****8009)提出质疑。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地址:***
联系方式:***-****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付荣021-*****8009、*****8004
信息来源:***://ccgp.****.cn/cggg/dfgg/dylygg/202404/t****_****.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