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城乡医疗机构能力提升项目清镇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
项目序列号:/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采购结果 | 本项目品目一收到投诉后,经监督部门调查,采购活动评审过程专家未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评审文件。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其评审意见无效;责令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因废标公告发布流程必须选择整个项目,不能单品目进行选择,所以本次发布内容仅作为本项目品目一废标公告的内容,与其他品目无关。 |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传 真:***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方式:****8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限公司
地 址:/
传 真:/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方式:****00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
监督投诉电话:/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