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太湖流域水源涵养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2024年度张渚镇YL25号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公共资源交易 7.0 系统)
标段编号:*******2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兴市太湖流域水源涵养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2024年度项目已由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宜政办发[2023]1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招标人为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张渚镇YL25号项目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2.2 工程规模:*****9万元 ;
2.3 招标范围:***:***生态修复示范工程2024年度张渚镇YL25号项目监理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各方关系等全过程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7万元 ;
2.6标段划分:***;
2.7质量要求:***《江苏省矿山地质环境整治项目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2.8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地质灾害防治监理甲级资质;
3.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专业或岩土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2.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指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2.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要求:***程不得超过 2个(含 2个),且在宜兴市外无在监项目(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2.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清单(原件扫描录入诚信库,编制投标文件时从诚信库获取相关信息)。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查处。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的项目总监投标;
3.3其他要求:***下要求:***,不少于4人。以上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均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清单。(原件扫描录入诚信库,编制投标文件时从诚信库获取相关信息)。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查处。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4.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4.2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4.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4.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4.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4.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4.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日至****-**-**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
***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交易平台”是指:***.0 系统;
4.3具软件使用费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日08时4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工程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代表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无需提交任何原件资料,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观看开标现场操作、互动交流等活动。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详见本公告附件。
8. 其他
8.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
工程投标。
8.2中标后或监理期间更换的项目总监自更换备案之日起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止,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备案之日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不足六个月的,按六个月计算。自行更换未经备案的,原中标项目总监也不得参与工程的投标。
8.3请各投标单***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的《“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和演示视频》,并准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不见面开标会。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正常参加不见面开标会的,责任自负。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日至****-**-**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283
注:***(不见面开标),相关操***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区“7.0 系统工程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公共资源交易 7.0 系统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投标人)、电子保函操作手册、“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
和演示视屏”等内容。
****-**-**日
信息来源:***://ggzy.****.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