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远安县双泉至襄宜高速远安南互通集疏运工程(K0+000--K2+457.304段)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远安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 ||
行政区域 | 湖北省 | 公告时间 | ****-**-**日 08:*** |
首次公告日期 | ****-**-**日 | 更正日期 | ****-**-**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望贝琴 | ||
项目联系电话 | |||
采购单位 | 远安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山路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781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宜昌市开发区大连路9号太平鸟时尚创意园A216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7 |
远安县双泉至襄宜高速远安南互通集疏运工程(K0+000~K2+457.304段)第2次澄清与修改公告
发布日期:****-**-** 08:***|发布单位:*********限公司 |项目监管地:***|阅读次数:***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401-01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K0+000--K2+457.304段)
3、首次公告日期:****-**-**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
根据远安县双泉至襄宜高速远安南互通集疏运工程(K0+000~K2+457.304段)(项目编号:********* 401-01)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1、现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2.2(3)其他因素中的“履约信誉”修改为:“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的得基本分15分”。
2、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由****-**-**日上午09时00分延期至****-**-**日上午09时00分,其他内容不变。
3、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7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限公司
地址:***216室
联系方式:****0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027
信息来源:***://ccgp.****.cn/cggg/dfgg/gzgg/202404/t****_****.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