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评审监督验收等技术服务工作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4年-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评审监督验收等技术服务工作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芜湖市农业农村局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日 16:*** |
首次公告日期 | ****-**-**日 | 更正日期 | ****-**-**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申鸿飞 | ||
项目联系电话 | ****325 | ||
采购单位 | 芜湖市农业农村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芜湖市鸠江区政通路66号政务文化中心A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654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顺福商务中心3幢1001、1002、1003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325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240288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评审监督验收等技术服务工作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说明中“3、专家库要求:***(专家应具有中级及以上(包括中级)职称证书或二级以上(不包括二级)执业资格证书,专家须一人一证,不能一人多证),其中水利专业不少于3人、土木工程(或农业工程)专业不少于3人、林业(或园艺)专业不少于2人、会计(或审计)专业不少于3人、农业技术专业不少于2人,监理工程师执业资质人员不少于2人(其中水利工程类至少1名)。中标后中标单位专家库纳入芜湖市农田建设项目专家库统一管理。”现修改为:“3、专家库要求:***(专家应具有中级及以上(包括中级)职称证书或二级以上(不包括二级)执业资格证书,每名专家须提供一种专业证书,其中水利专业不少于3人、土木工程(或农业工程)专业不少于3人、林业(或园艺)专业不少于2人、会计(或审计)专业不少于3人、农业技术专业不少于2人,监理工程师执业资质人员不少于2人(其中水利工程类至少1名),1人多证的只算1人。中标后中标单位专家库纳入芜湖市农田建设项目专家库统一管理。”
2、原采购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说明中“5、中标单位在服务期(合同期)内,不得在芜湖市范围内承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和监理等相关工作。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格式自拟。”现修改为:“*5、中标单位在服务期(合同期)内,不得在芜湖市范围内承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和监理等相关工作。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删除采购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说明第6条。
4、原采购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说明中“*9、投标单位须承诺,由于政策性的增加或减少,导致工作量的增加或减少,合同总价不予调整,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现修改为:“*8、据实结算。”
5、原第五章评审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商务部分“
供应商业绩 | 4分 | 供应商具备同类业务(高标准农田或最后一公里验收类似业绩)服务业绩的,提供业绩合同,每有一份业绩合同加2分,加满为止。(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应能辨识买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标的信息;如业绩合同不能体现以上全部内容,可提供业绩合同甲方盖公章的证明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联公司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 |
。”现修改为:“
供应商业绩 | 4分 | 供应商具备同类业务(高标准农田类似业绩)服务业绩的,提供业绩合同,每有一份业绩合同加2分,加满为止。(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应能辨识买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标的信息;如业绩合同不能体现以上全部内容,可提供业绩合同甲方盖公章的证明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联公司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 |
。”
6、删除第五章评审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技术部分“项目负责人”评审内容。
7、采购文件第五章评审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中技术部分增加评审内容:
对本项目的理解 | 5分 | 供应商需充分理解本项目建设背景、建设需求、建设目标,提供对项目背景、项目建设的理解: (1)内容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 5 分; (2)内容完整,具有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得 3 分; (3)有相应的内容,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 1分 (4)方案不可行或未提供得 0 分。 |
8、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日09点15分,现变更为****-**-**日09点15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3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限公司
地址:********* 3室
联系方式:****9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939
信息来源:***://ccgp.****.cn/cggg/dfgg/gzgg/202404/t****_****.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