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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 2024-04-28 17310690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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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大盛镇明月村土地整理项目一期新增耕地后期核定服务

采购人 重庆市渝北区征地事务中心

是否投资审批项目 否

项目规模 资产总额(¥4,073,300.00元)

资金来源 其他资金

项目实施地行政区划 重庆市渝北区

是否为行政管理中介服务事项采购 否

所需服务类型 测绘,土地规划 多个服务需中介机构具备其一

服务内容 渝北区大盛镇明月村土地整理项目一期项目目前已完工,按照土地整理实施程序,需要开展新增耕地后期核定,包括竣工图测绘、整理后土地利用数据分析、新增耕地核定、新增耕地举证等其他相关附件资料制作和相关系统录入等工作。备案实施规模65.636公顷,预计新增耕地20.5812公顷,预**3万元 。

中介机构要求

其他要求说明 采购人未按合同约定向服务单位支付合同价款的,从逾期之日起(以服务单位向采购人提交付款申请之日起计时),每日向服务单位支付违约金500元。服务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向采购人提交相关成果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500元(由采购人在支付服务单位合同价中扣除,下同),服务单位逾期超过10天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服务单位承担采购人因此受到的损失。采购人受到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为维权所支付的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调查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亦包括采购人因服务单位的违约行为向任何第三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罚金、行政罚款等。合同生效后,非服务单位原因导致项目取消或无法履行合同继续实施时,采购人应按照实际完成量据实结算服务单位工作费用。服务单位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服务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服务时限及说明 签订合同后35个工作日内提交市规资局审核,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合同签订时限及说明 中选单位需在中介超市公示中选结果2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资格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服务金额 ¥46,000.00元

金额说明 1.本项目采用择优+随机的方式确定服务单位,**6万元 (此费用包含新增耕地后期核定所有费用)。择优原则为业绩+资质。2.结算原则:***。3.工程价款支付:***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选取方式 择优+随机

服务评议要求

需规避机构

规避原因

选取时间 ****-**-** 09:***:***

资质备案要求

采购人业务咨询电话 重庆市渝北区征地事务中心(023-****)

监督举报电话 023-****

备注 无

采购需求书下载 暂无附件

特别提醒:*********核公司 资质、资格是否符合采购公告相关要求,若不符合公告要求而进行响应的将被记为严重失信行为,即刻清出超市,2年内不得重新入驻。同时失信行为将抄报监管部门进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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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原文:***://zjcs.****.com/cq-zjcs-pub/purchaseNotice/view/************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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