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公务用车维修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结果公告
海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公务用车维修服务采购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1 ****** 89
二、项目名称:***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管理区张家委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采购项目
服务类
名称:***采购项目(二次)(C****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服务范围:***、警用摩托车40台、警用电瓶车12台等公务用车维修服务
服务要求:***. 对供应商专业资质的要求(1)设备、设施、人员条件应达到交通部门规定的《汽车维修开业条件》小型车整车维修;(2)投标人具有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二类及以上机动车维修资质(有效期内);5.对维修厂要求:(1)要求维修场所、设备、环境良好,固定地点维修,随叫随到; 能够整车维修、保养,车辆钣金、喷漆等;(2)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和规定,严格按相关技术标准、行业标准及汽车维修技术规范实施服务,确保维修质量,严格按照《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实行。(3)提供最佳修车方案,所使用的零部件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部颁标准及行业标准,严禁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以旧顶新;(4)应实行365天、24小时全天候服务,制定应急和现场服务响应,及时进行抢修、拖车或现场服务,应急情况下市内免费上门和免费拖车服务,市区外按相关规定收取一定的成本费; (5)主要维修人员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专业技能等级,并熟悉主修车型的技术指标和具有较强的维修能力;(6)设立零配件仓库,确保仓库零配件的进货渠道正规(正品件)充足;(7)对非主修车型提供特别维修方案及其他维修服务方案;(8)对维修完成后的车辆进行质量保证;(9)应对维修车辆前、后按照规定由专职人员进行严格的检修并进行记录;(10)应对维修车辆建立维修档案,并对维修车辆进行跟踪服务;(11)应具备维修车辆维护、维修所需要的机械、设备等。(12)场地、厂房、设备、制度牌等要有实物照片。如发现乙方造假,甲方不与乙方签订合同,将报请财政按相关规定处理。(13)本项目不得外包;
服务时间:***,一年后经验收对成交供应商服务满意可续约合同(每年签订一次),履约期不超过三年。
服务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霍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采购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交易中心、海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电 话:***-****、 0412-****
十、附件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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