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尚贤实验学校新建校区(初中部)项目

江苏 2024-04-28 17310690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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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尚贤实验学校新建校区(初中部)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州市尚贤实验学校新建校区(初中部)项目已由徐州市鼓楼区行政审批局 以徐鼓行审核发〔202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市尚贤实验学校,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徐州市尚贤实验学校新建校区(初中部)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

2.1.2建设规模:********* 30㎡,新建1#食堂、风雨操场、2#实验楼、3#教学楼、图书馆、4#教学楼、5#办公楼、6#综合教学楼、门卫、室外附属。

2.1.3合同估算价:**2万元 。

2.1.4工期要求:***

2.1.5其他:***
2.1.6质量标准:***;

2.2招标范围:***#食堂、风雨操场、2#实验楼、3#教学楼、图书馆、4#教学楼、5#办公楼、6#综合教学楼、门卫、室外附属,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c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6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

3.7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29.****.226:***/tpbidder)”中备案。

3.8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日至2024 年5月21日0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29.****.226:***/tpbidder)”免费获取;

4.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29.****.226:***/tpbidder)”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日09时30分。

5.2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00。8.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

10.其他

10.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0.2 投标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的配备在投标阶段不需明确,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函建管【2022】387 文执行。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地址:***

地址:***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899

电话:***-****

****-**-**日

信息来源:***://ggz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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