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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辛庄镇白塘口鑫海路等三条路道路及配套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044008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津南施工[2024]0410
1、 | 招标条件 |
本项目辛庄镇白塘口鑫海路等三条路道路及配套设施工程已由 天津市津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津南发改投资[2024]25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津南区住房和建设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为 1 ****** 79 万元,资金来源为 区级财政统筹及已发行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9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 426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恒时 ******限公司 受 天津市津南区住房和建设服务中心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 项目概况:***工程,建设规模为 ****** 426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再生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 程、绿化工程等,总投**9万元 。 | 2.2 | 工程建设地点:***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工程鑫海路(双白引河-智宏道)、慧丰道(莘学路-鑫海路),招标范围:***:***:********* 701米,其中鑫海路(双白引河-智宏道):***,道路全长为 ****** 126米,道路宽度为20米,道路面积2 ****** 52㎡,新建最大雨水管径d2600mm,最大污水管径d800mm,最大给水管径dn400mm,最大再生水管径dn300mm;慧丰道(莘学路-鑫海路):***,道路长138.575米,红线宽度30米,道路面积 ****** 25㎡,新建最大雨水管径d1000mm,最大污水管径d400mm,最大给水管径dn300mm,最大再生水管径dn300mm。招标范围:***、排水工程、给水工程、再生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具体以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为准。总**5万元 。 | 2.4 | 计划工期要求:****-**-**日 至 ****-**-**日 | 2.5 | 工程质量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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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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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确认方式 4.1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cn) | 4.2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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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日 至 ****-**-**日。 | 5.2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日16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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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日至****-**-**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8时30分 至 12时00分, 下午 13时0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凡有意参与且资格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款规定的可直接与代理机构联系,通过现场或网络报名方式 获取文件。 | 6.2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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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 递交文件的地址:***。 | 7.2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 7.3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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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编码:***:***:***-****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段艳丽 电话:***-****-8008 传 真:***-****
日期:****-**-**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津南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人:***:***-****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市津南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受理负责人:***、杨庆楠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tj.****.cn 受理单位地点:***(津南住建委院内后二楼)
***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tj.****.cn/ztbts/index.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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