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源区产业路项目中湖至水冲峪公路工程的澄清文件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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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5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万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HNGYZHPGF[JS]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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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武陵源区产业路项目中湖至水冲峪公路工程 补充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招标文件的内容作如下的补充、更正: 1、武陵源区产业路项目中湖至水冲峪公路工程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10.特别提示中的内容作出补充:“10.8承包人委派到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及后期合同谈判阶段规定的关键岗位人员等,须无条件执行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交通建设项目从业人员履约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湘交基建规〔2023〕1号),但不得低于招标人在合同中的相关规定,其费用已由承包人在投标时分摊到各子目单价中,不另行计费,考勤对象月出勤天数不得少于22天。违反上述规定由相关部门视情况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并进行信用考评扣分,记不良记录。” 2、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7中1.本项目招标文件系按《张家界市政府投资项目成本控制管理暂行办法》(张政办发〔2024〕9号)的要求编制。” 现修改为:“1.本项目招标文件编制是依据《湖南省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9 年版)》编制,其中此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施工组织设计及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投标报价评审等内容,根据《张家界市政府性投资工程招投标实施操作办法(试行)》(张政办发〔2024〕9号)的规定执行。” 3、原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内容7.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方将按照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对全省高速公路和重点水运在建 项目开展人脸识别考勤管理的通知》(厅办函﹝2017﹞118 号)和《关于印发湖南省交通建 设项目从业人员履约监管平台管理办法的通知》(湘交基建﹝2018﹞82号)的要求,安装可接入省级平台的人脸识别考勤机进行人脸识别考勤,确保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在岗履职。” 现修改为:“7.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方将按照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湖南省交通建设项目从业人员履约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湘交基建规〔2023〕1号)的要求,安装可接入省级平台的人脸识别考勤机进行人脸识别考勤,确保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在岗履职。” 涉及上述内容的作相应的修改,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知悉。 招标人:*********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2024年 4 月 28 日 |
递交时间 |
信息来源:***://ggzy.****.cn/information/html/b/430000/0105/20****-**-**43e607df567c454d5ba041db****4c.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