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公告
项目名称:***监理
项目编号:*******
澄清内容如下:
1、原招标公告及文件中“监理服务期:*******-**-**日;计划竣工日期****-**-**日,共194日历天,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期365日历天,监理服务期共计194日历天,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进场日期按监理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更正为“监理服务期:*******-**-**日;计划竣工日期****-**-**日,共194日历天,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期365日历天,监理服务期共计559日历天,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进场日期按监理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澄清为****-**-**日09 时00分。
3、招标文件已澄清并重新上传,请各单位重新下载。
本澄清通知是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意义。为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限公司 纪律检查委员会
招 标 人:*********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505
招标代理机构:*********任公司
地 址:***-6号
联 系 人:***
电 话:***-****、0451-****
电子邮件:********* zzgj.****.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