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盆镇丁村村农耕道及农田灌溉工程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271号
二、项目名称:***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1 | 总价形式报价:****.00(元) | ******限公司 | 贵州省贵安新区贵安综合保税区黔中大道电商科创园内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1 | 山盆镇丁村村农耕道及农田灌溉工程 | 山盆镇丁村村农耕道及农田灌溉工程 | 本项目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采购人指定范围。 | 12个月 | 赵雄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编号:***********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安国荣,刘林,李远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2011】69号文件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若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须有被质疑单位名称、质疑事项、举证材料等。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收到质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受理无效的或质疑期满后提出的质疑。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首先依法向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投诉。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对成交结果提出异议。异议应在成交结果公示期间向汇川区财政局(联系方式:***—****)提出,并递交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异议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事实依据及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异议函应由异议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6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2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220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