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名城镇村及传统村落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研究》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贵州省名城镇村及传统村落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研究》 |
中标人名单
序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报价方式 | 报价(中标价、下浮率或费率) |
1 | ********38 | 贵州省城乡规 ******任公司 | 总价 | 人民币296000元 |
2 | ********0M | ******限公司 | 总价 | 人民币322000元 |
3 | ********28 | 西北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 | 总价 | 人民币311000元 |
《贵州省名城镇村及传统村落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研究》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贵州省名城镇村及传统村落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研究》
招标人:***
代理机构:*********限公司
开标时间:****-**-**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限公司 会议室
最高限价:***
评审办法:***
中标候选人名称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省城乡规 ******任公司 报价:***:***.00
第二中标候选人:
******限公司 报价:***:***.39
第三中标候选人:
西北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报价:***:***.71
公示期 | ****-**-**日至****-**-**日 |
公示说明:***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4)相关请求及主张;(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