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 ******限公司 现对医药港4号道路及电力管廊项目(k1+150-k1+542.889)施工总承包资格审查结果公告
广州 ******限公司 现对医药港4号道路及电力管廊项目(k1+150-k1+542.889)施工总承包 资格审查结果公告 浏览量:***:***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医药港4号道路及电力管廊项目(k1+150-k1+542.889)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 0]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联系电话:***-****(公路)020-****(市政道路) 联系地址:***(建设管理处) 招标人名称:*********限公司 日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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