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桥镇中联村高标准蓝莓产业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悦美购物 公园1#楼12-办公04号-办公15号
成交金额:****.54元
供应商的评审价格:****.54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 采购范围:***,主要建设内容为建成约15亩高标准全基质大棚蓝莓采摘园涉、水肥一体化建设、泵房建设、设施农用房建设,园区道路,建设等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注册证书信息:*******4250 |
五、评审专家名单:***、汪锋、吴标
六、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00元,由成交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网络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12:***,下午14:***-17:***,节假日休息)向怀宁县三桥镇人民政府、安徽 ******限公司 提出质疑,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的,书面质疑材料递交地址为怀宁县高河镇政和东路(巴比商务中心十一楼),联系电话:***-****;以网络形式提出质疑的,***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20.****.5.14:***/TPBidder/memberLogin)提出异议,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或网络形式向怀宁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其中以网络形式提交的,***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20.****.5.14:***/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在线投诉。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限公司
地 址:***(巴比商务中心十一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开标记录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
4.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