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振兴街南段路提质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服务招标澄清补遗
宣威市振兴街南段路提质改造工程建设项目
竣工结算审计服务招标澄清补遗
致:***
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3条商务部分评分、投标报价评分标准(满分20分)、以评标指标价及各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作为评标计算依据,计分办法如下:***20分。在评标指标价的基础上,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每向上或向下浮动1%扣1分,扣完为止。
浮动率=(投标有效报价-评标指标价)/评标指标价×100%,浮动率取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注:***,保留两位小数。未注明评标指标价计算公式。
现补遗评标指标价计算公式:
公式一:(适用于当有效投标报价个数n≥7时)
P=[t1+t2+…tn-4 ]÷(n-4)
其中:
P为评标指标价;
t为有效投标报价;t1、t2、…、tn-4指分别去掉一个第一、第二高值和一个第一、第二低值后的投标报价;
n指有效投标报价个数
公式二:(适用于当有效投标报价个数n在7 >n≥5范围时)
P=( t1+t2+…tn)÷(n-2)
其中:***、t2、…、tn指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投标报价;
公式三:(适用于当有效投标报价个数n在5 >n≥3范围时)
P=( t1+t2+…tn)÷n
其中:***、t2、…、tn指有效投标报价;
说明:***有效投标报价个数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格审查、初步评审都通过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2)投标报价中若有算术性错误,已进行修正后的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
(3)本工程设置招标控制价,投标总报价高于招标控制总价的视为废标。
因变更内容未涉及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变更,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不变。
本澄清补遗是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所有投标人可见,请投标人注意此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