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八里店镇2024年重大会议和重大集中活动期间安保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4(D)00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期间安保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中标结果 | 中标供应商:*********限公司 | 因本项目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作废标处理 |
2 | 中标结果 | 中标供应商:*********限公司 | 因本项目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作废标处理 |
变更理由:***《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微企业税收划型统计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2】615号)第五条第一款:“总分机构的划型。总机构进行划型时,其“从业人员”、“营业(销售)收入”、“资产总额”三项指标均为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之和。总机构的规模类型一旦确定,应及时告知所属分支机构。分支机构的规模类型应与总机构保持一致”的规定,本项目中小微型企业划型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统计数量应为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之和。 ******限公司 从业人员为539人,不属于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认定的中小微企业。故 ******限公司 不符合项目的资格要求,中标结果无效。因本项目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作废标处理!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限公司
地 址:***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
监督投诉电话:***-****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微企业税收划型统计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2】615号)第五条第一款:“总分机构的划型。总机构进行划型时,其“从业人员”、“营业(销售)收入”、“资产总额”三项指标均为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之和。总机构的规模类型一旦确定,应及时告知所属分支机构。分支机构的规模类型应与总机构保持一致”的规定,本项目中小微型企业划型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统计数量应为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之和。 ******限公司 从业人员为539人,不属于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认定的中小微企业。故 ******限公司 不符合项目的资格要求,中标结果无效。因本项目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作废标处理!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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