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阳县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及相关伴随服务项目的澄清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项目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PYXRMYY202401
首次公告日期:****-**-**
二.澄清信息:
澄清事项:***
澄清内容:
序号 | 澄清项 | 澄清前内容 | 澄清后内容 | 说明 |
1 | 五、评分细则——4.1 投标报价 | 各供应商的报价与评审基准价对比,计算价格得分值: 报价等于评审基准价,得满分30分; 报价每高于评审基准价1%,扣0.2分;即价格分=30-((投标报价-评审基准价)/评审基准价)*0.2 报价每低于评审基准价1%,扣0.2分。即价格分=30-((评审基准价-投标报价)/评审基准价)*0.2 计算价格评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 各供应商的报价与评审基准价对比,计算价格得分值: 报价等于评审基准价,得满分30分; 报价每高于评审基准价1%,扣0.2分;即价格分=30-((投标报价-评审基准价)/评审基准价)*100*0.2 报价每低于评审基准价1%,扣0.2分。即价格分=30-((评审基准价-投标报价)/评审基准价)*100*0.2 计算价格评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 文字说明表述与计算公式存在不一致,以文字说明表述意思为准。 |
澄清时间:****-**-**日
三.其他事项:
本次澄清公告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中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与此公告有冲突的,以此公告为准,招标文件有类似相同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未涉及内容不做变更。
四.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限公司
联系地址:***1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