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福建 2024-04-28 17310690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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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其他保险服务

采购单位某单位
行政区域福建省公告时间****-**-**日 1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日至****-**-**日
每日上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 ******限公司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日 09:***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 ******限公司
预算金额¥**0万元 (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秀鸿
项目联系电话0591-****、****
采购单位某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高新区高新大道5号博思软件大厦10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先生/0591-****
代理机构名称 ******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秀鸿/0591-****、****
附件:
附件12、竞争性磋商公告(1).doc

项目概况

2024年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S-C- ****** -1

项目名称:***

采购方式:***

预算金额:***.6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项目名称

用途

采购项目的性质

1

1

2024年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车辆保险

供应商投保下列保险险种:***、车损险(车损险、盗抢险、自燃险、发动机涉水险、玻璃险、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指定专修厂、不计免赔险)、第**0万元 、乘运险40万、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1万元 ),其中租赁客户特别约定的保险险种,根据车辆租赁合同要求进行投保。 (详见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原保单到期日起保,逐期出单。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凡有能力提供本磋商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或其他组织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3.2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3.3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3.4供应商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5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3.6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7信用记录查询结果;3.8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日,每天上午08:***:***,下午14:***:***。(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式缴纳获取磋商文件的费用并现场填写《获取登记表》,未缴费获取磋商文件和未经登记的,提出的异议或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转账获取方式:***,需在转账后及时致电0591-****、****与财务人员确认,填写《获取登记表》并扫描发 ******限公司 电子邮箱(****@163.com)。未缴费获取磋商文件和未经登记的,提出的异议或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

1.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1.2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1.3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2、质疑

2.1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3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

(2)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

(3)接收质疑函的联系电话:***-****、****;

(4)接收质疑函的通讯地址:*********限公司 。

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关本次竞争性磋商的相关信息(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发布,请潜在报价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采购网(http://ccgp.****.cn)

4、磋商保证金缴交银行账号

开户名 ******限公司

开户行:***

账 号:***********0977

5、项目经理:***(张秀鸿、林佳珍/0591-****)、负责人(游莲钦、应俊/0591-****)。

6、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采购网的固定表述,本项目的资格要求以“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

联系方式:***/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信息来源:***://ccgp.****.cn/cggg/dfgg/jzxcs/202404/t****_****.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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