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日 —— ****-**-**日)
项 目 名 称 | 重庆市梁平区仁贤街道仁贤村、五一社区美丽家园工程 | ||||
采 购 人 | 重庆市梁平区仁贤街道办事处 | 联系 电话 | ****718 | ||
采购代理机构 | ******限公司 | ****013 | |||
重庆市梁平区仁贤街道仁贤村、五一社区美丽家园工程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限公司 | ||||
中 标 人 | ******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76元 | ||
工商注册号 | ****MA5YR5Q62U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投诉受理部门 | 重庆市梁平区仁贤街道办事处 | 联系 电话 | ****718 | ||
采购人:*** ****-**-**日(单位公章) | 采购代理机构:*********限公司 ****-**-**日(单位公章) | ||||
备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执行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