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版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及数据处理平台省级节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新版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及数据处理平台省级节点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浙江省统计局(本级)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日 11:*** |
预算金额 | ¥**0万元 (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浙江省统计局(本级) | ||
采购单位地址 | 杭州市环城北路31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详情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本级)
项目名称:***点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节点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台省级节点。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统计云工程联网直报省级节点建设的通知》精神,建立本地新版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及数据处理平台省级节点,要求省级节点的系统功能和业务处理流程应最大限度与国家主节点保持一致,统计云工程联网直报国家主节点开发 ******限公司 。
承接主体与国家主节点不一致将导致建设成本大幅度增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该项目适用单一来源方式组织采购,供应 ******限公司 。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 ******限公司
地址:***座20层
三、公示期限
****-**-**日 至 ****-**-**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本级)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地 址:***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联 系 人:***
监管部门电话:***-****
传 真:***-****
地 址:***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3.5 M
信息来源:***://ccgp.****.cn/cggg/dfgg/dylygg/202404/t****_****.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