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硕县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建设(森林保护修复-国家级公益林区)胡杨林生态补水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01号
二、项目名称:***恢复资金建设(森林保护修复-国家级公益林区)胡杨林生态补水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1 | ******限公司 | 新疆巴州库尔勒市梨香南路东北侧华誉·怡景苑6栋综合办公楼9层 | 报价:***(元) | 91.33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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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1 | 和硕县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建设(森林保护修复-国家级公益林区)胡杨林生态补水项目 | 和硕县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建设(森林保护修复-国家级公益林区)胡杨林生态补水项目 | 1、新建引洪渠一条,全长6.8千米。 2、分水闸12座。 3、农桥2座。 4、标识牌5个,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50天 | 谢燕 | 新****118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胡建萍,欧冬图亚(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杨美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加盖[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以中标金额为基准计算收取。中标金额在5亿元以上的代理服务费实行收费上限,服务类代**0万元 。2、代理报酬的收取金额:***.5%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5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限公司
地 址:***(丽枫酒店)2105
联系方式:****2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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