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根据屏山县政府工作安排, ******限公司 作为屏山县林竹碳汇报项目开发单位,对屏山县CCER造林碳汇项目开发、辅助开发碳普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全过程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参于项目投标。
1、招标编号:***-1号。
2、项目名称:***、辅助开发碳普惠项目全过程技术咨询与服务
3、资金情况:
3.1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 **0万元 (奖励服务费不在采购预算内)(实行总价包干,第三方项目审定费及第三方减排量核查费等所有第三方费用包含在总价中,由服务供应商支付给第三方审定单位和核查单位,合同总价包括完成屏山县CCER造林碳汇项目开发、辅助开发碳普惠项目全过程技术咨询与服务工作不可缺失的一切费,包括并不限于各类报告文件编制费、第三方项目审定费和核查费、人工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费、专利技术费、管理费、利润及各类税费等)。
4、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4.1 屏山县符合造林碳汇项目开发申报条件的林地。
根据本底调查资料显示,屏山全县自****-**-**日以来,造林项目可开发成CCER造林碳汇项目的规模约 ****** 12公顷,依据现有国家标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和《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造林碳汇(CCER-14-001-V01)》及相应规范,进行造林碳汇项目开发。
4.2 招标范围:(1)造林碳汇项目开发,包括并不限于外业调查或项目评估、项目设计文件编制、项目审定、减排量核算报告编制及减排量核查、项目碳汇量签发及上网登记注册等全过程技术咨询与服务。
(2)辅助开发省级森林经营碳汇/碳普惠项目开发,根据四川省《森林经营碳普惠方法学》(DB51/T ****** 2)、《竹林经营碳普惠方法学》(DB51/T ****** 2),拟在屏山县开发1个1万亩左右的小规模森林经营碳普惠项目,包括并不限于项目设计文件编制、项目审定、减排量核算报告编制及减排量核查、项目碳汇量签发等技术咨询与服务。
4.3服务期限:***,从项目前期开发、项目审定至项目成功注册登记及第一次监测减排量成功签发时止,屏山县CCER造林碳汇项目开发(项目注册登记、减排量成功签发)及辅助开发碳普惠项目完成时间最迟不得晚于2025年8月底。
5、投标人资质要求及审查办法
5.1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供应商。
(2)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需书面承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未提供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须没有不良信用记录,若有则视为无效投标。不良信用记录是指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5.2 本招标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公告方式:***“e路阳光”上以公告形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7、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自****-**-**日至****-**-**日9:***-17:***(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各潜在投标人提供单位介绍信(应注明联系人电话、联系地址、电子邮箱)、经办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进行报名,报名资料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发送至****05@QQ.com(开标时需带报名资料原件交 ******限公司 );也可现场报名。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我司将发送本项目招标文件至供应商邮箱。
8、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 9:***(北京时间)。
9、递交投资文件地点:***投标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10、投标文件开启时间:****-**-**日 9:***(北京时间)在投标地点开启。
11、投标地点:***12层1号
12、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13、投标保证金提交
12.1 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否则视为放弃;
12.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00元,大写:***;
12.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至招标人指定账户(保证金账户信息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4、联系人
采 购 人 ******限公司
通讯地址:***12层1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限公司
****-**-**日